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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西安市“社科基金”文理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24-03-2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西安市“社科基金”文理专项项目的规范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的结题验收率,促进我校科研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科研处将于3月底对文理专项进行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社科基金文理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必备材料

  1.项目结项书;

  2.项目研究报告;

  3.立项证书;

  4.成果复印件(原件备查)  

  (材料装订按照材料1-4的顺序胶装一式一份,封面为白色)

  二、申请结题程序

  1.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申请结项验收的材料进行初评,并形成书面意见,学院盖章,统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至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递交材料。

  2.材料受理时间:即日起至3月28日。

  三、结项要求

  依据《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基金管理办法》,对文理专项进行集中结题验收。

  1.2019年及之前项目必须结项;如达不到结项要求,由个人给出情况说明,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给出是否同意结项意见,或个人申请撤项,否则做终止处理。

  2.2020-2021年立项项目正常结项,不可再申请延期,如不能结项,可申请撤项。

  3.2022年立项的项目,正常结项,到期不能进行结题验收的原则上可申请延期一年。

  4.撤项项目需出具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同意的撤项申请予以撤项,并冻结项目资助经费。

  5.2023年立项的项目,若满足结项条件,也可以申请结项。

  6.终止处理的项目,冻结项目资助经费,同时将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期“文理专项”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张烨    张泽宇              电话:88219308


附件:1、社科基金文理专项结题相关附件

科研处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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