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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陕西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22-06-01   点击数:

各学院: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陕西省高校科协联合会联合承办的2022年陕西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已于近期启动。为做好我校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陕西省科技工作者(含在读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赛。各理工科学院应在与本单位学科方向相符的每个大赛领域内至少组织1项参赛项目,其他学院根据自身情况组织参赛。


二、参赛资格


(一)参赛项目须是高质量、具有高成长潜力的新技术、新成果,有核心技术,拥有样品、样机或产品。


(二)参赛项目有孵化、转化、产业化及融资需求。鼓励有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其它各类机构投资或者有投资意向的科技成果参赛。


(三)参赛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涉及职务发明的需要取得本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授权,且不存在泄漏国家秘密的情形。非职务发明参赛项目的创意、技术、产品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法人或自然人无产权纠纷。


(四)再次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或应用前景更加成熟的往届陕西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可继续参赛。


三、大赛领域


大赛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材料与工程、能源化工及节能环保、现代农业6个领域。


四、大赛激励


(一)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给予一等奖团队9000元、二等奖团队3000元现金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团队、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大赛证书。


(二)根据省人社厅《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文件精神,获得大赛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具有副高级职称的,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申报认定正高级职称资格;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申报认定副高级职称资格。经认定的高级、副高级职称,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单位可直接聘任。


(三)投资基金支持:30万~1000万/项。


(四)其他孵化、宣传等方面激励。


五、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项目筛选、打磨工作,于6月25日前将本单位参赛项目整理后上报科研处。


(二)科研处对涉及职务发明的项目进行审核,统一组织进行书面授权。


(三)确定的参赛项目于7月1日—7月31日期间在省科协网站(http://www.snast.org.cn)“陕西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待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并邮寄至大赛秘书处。


六、注意问题


(一)各学院要做好组织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个教师,指导有意向参赛的团队、个人组织项目。


(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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