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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度陕西高校教学改革研究
作者:政治学院   发布时间:2015-05-13   点击数:
各教研室: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2014—2020年)》(陕办发〔2014〕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5〕9号),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高〔2013〕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度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质量,内涵发展”为方向,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参照《2015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我校共有5项名额,我院共有1项名额(如有多个项目申报,学院将进行内部评审,择优上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前5名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应有相应的保证;省教育厅将按照项目分类对立项建设的教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学校按照不低于1∶1标准预算配套经费。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已列入校级研究计划。项目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要从我省高等教育教学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鼓励由学校统筹,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鼓励跨校联合选题申报。 3.已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4.除公共基础课、校级精品课程外,单门专业课程的改革或课件的开发,原则上不作为省级教改项目立项。 5.本次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为两年。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项目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各高校申报项目,一线教师主持的不得少总数的70%。 3.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4.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四、项目分类 本次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大类。重点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前瞻性:对我国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引领作用和理论指导意义。 (二)实用性:能有效解决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新招,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有新的推动作用。 本次教改项目经费资助方式分省教育厅资助、学校自筹两种。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以学院为单位申报,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二)申报材料。 1.填写《2015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excel格式填写),一式一份; 2.《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暂不报送,根据评审结果,前5名项目材料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审核并保存,省教育厅将根据需要调阅审核。 (三)申报方式。请各位老师于5月27日(星期三)前将附件2、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办公室(H0454),并发送附件2电子版至1849725052@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彭雪君 电 话:89385844-602 地址:弘文楼H0454   附件:1.2015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   2.2015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3. 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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