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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创新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22-06-1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创新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现将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创新成果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围绕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主题,顺应行业数字化发展趋势,聚焦行业创新发展,面向艺术创作与生产、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旅游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等领域,公开征集契合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和行业现实需求、创新性强、影响力大、效益好、示范引领效果突出的综合创新成果,着力展示文旅融合发展以来的重大行业创新,向党的二十大献礼,有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文化和旅游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助力文化强国建设。


二、推荐要求


成果应在近三年内取得(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应为综合性、集成性、代表性行业创新实践,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文化、智慧旅游、智慧公共文化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展演、文化和旅游智能化监管服务等,成果形式不得为单纯的论文、专著、样品、样机等。成果涉及的知识产权完整,无法律纠纷。


成果应符合正确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创新性解决影响和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具有重大示范意义和宣传推广价值。成果的导向性、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有效性及示范性突出。


三、注意事项


(一)每个学院限报一项。经学校审核筛选后,推荐一项成果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鼓励联合申报,成果完成单位限定1个,合作单位不超过5个。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完成的核心骨干,人数不超过10人,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


(三)成果可附图片、视频等材料,以光盘或U盘形式,与纸质申报材料一同报送。图片格式须为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M;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最好高清视频,单个视频不超过10分钟。


(四)各学院积极组织成果的筛选与整理,于6月17日前将推荐成果的《文化和旅游创新成果申报书》和必要的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提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邮箱dfei@xawl.edu.cn。


联系人:董少飞、杨养锋


联系电话:88272304、1552921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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