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纪检监察专业方向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作者:政治学院 发布时间:2015-06-08 点击数:
为了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发挥地方高校服务地方工作的优势,在西安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市纪委的大力支持下,西安文理学院自2013年开始探索纪检监察专业方向人才培养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新增设了纪检监察专业方向并已招入学生,由市纪委与西安文理学院共建纪检监察专业的育人平台,进行纪检监察专业方向本科学历教育。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西安市纪检监察专业方向人才培养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市纪委副书记、西安文理学院副校长
副组长:西安文理学院纪委书记、西安市纪委副局级领导
成 员:西安市纪委研究室、干部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西安文理学院纪委、教务处、思政部(西安廉政研究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安文理学院思政部(西安廉政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西安文理学院纪委书记兼任。
二、培养目标
纪检监察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较为扎实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法学、政治学、党建理论、纪检工作理论等多学科的基本知识功底,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技能,适应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复合性、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模式及学制
纪检监察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由西安市纪委与西安文理学院联合制定实施,培养模式为“西安市纪委+西安文理学院”共建模式,即“1.5+1.5+1”的培养模式。1-3学期学习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4-6学期学习纪检监察专业方向基本理论和实务课程,7-8学期进行纪检监察方向的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其中专业实习由市纪委统一安排,西安文理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毕业论文将结合专业实习的工作实践进行立题、开题和撰写工作。
纪检监察专业方向的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4-6年。学生完成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
五、师资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专业方向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全新专业方向,没有现成的师资队伍,必须通过师资队伍建设,构建一支校外行业专家和校内专职教师相结合的教学科研团队。
实行部分专业课程由校外行业专家和校内专职教师联合主讲的授课方式。聘请省市纪委的领导、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分专题进行课堂嵌入式教学,以他们的学术造诣、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提升纪检监察专业方向培养的层次和水平。
实行校外行业专家和校内专职教师联合申报项目的科研模式。就西安反腐倡廉领域的研究开展深度合作,联合出一批有研究价值、能为西安反腐倡廉工作献计献策的成果,以学术研究支撑专业的进一步发展。
对校内纪检监察专业方向师资进行整合和培训。一是对校内其他学院现有师资进行整合。纪检监察专业所涉及到的其他相关专业课程,如会计类、审计类等课程,可以充分利用校内其他学院的相关师资进行授课,建立校内兼职教师队伍,制定兼职教师的管理办法;二是通过有计划地选派教师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等院校进修培训、参加市纪委培训基地课程的学习、基层见习等方式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六、实习及就业方向
由西安文理学院安排两个学期的时间,组织学生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实习,并推荐到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习。通过实习实训,使学生能够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实践环节,掌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并为毕业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奠定基础。
纪检监察专业方向学生的就业方向主要是面向市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具体就业指导工作由市纪检部门、人事部门和西安文理学院共同实施。
七、保障措施
市纪委和西安文理学院联合开展纪检监察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目前尚无成功经验可资借鉴。为了确保“1.5+1.5+1”培养模式的实行和合格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急需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尚需市纪委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协助西安文理学院分别落实以下保障措施:
(一)由市纪委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予以政策和专项经费等支持。
1.争取中纪委和省纪委的支持和指导。市纪委和西安文理学院联合培养纪检监察专业方向人才,是一项具有创新性且意义重大的工作,需要就重大工作进展和有关政策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向市纪委汇报请示,并通过市纪委向省纪委、中纪委报告,尽可能及时准确地得到指示和指导。
2.政策支持。纪检监察专业方向的学生毕业后要进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要通过公务员考试,其就业出口狭窄,因此,市纪委应与市人社局协商,在纪检监察机关招录公务员时,给予纪检监察专业方向的毕业生以政策倾斜,确保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能够录用到具有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优秀人才。同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专业方向学生进入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具体途径。
纪检监察专业方向学生的毕业实习需要到西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习一年,西安文理学院教师队伍的建设需要教师进行实际的见习,以及学生的就业指导等,需要得到市纪委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并以文件形式予以确定。
3.经费支持。纪检监察方向师资队伍的建立和培训,相关专家、学者的聘请和到西安文理学院授课、举办讲座,纪检监察方向所开课程教材的编写等需要市级相关部门专项经费的支持。
(二)由西安文理学院具体负责纪检监察专业方向的教学实施和学生管理,并积极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西安文理学院具体负责纪检监察专业方向的教学实施和学生管理。制定和实施纪检监察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实习基地,开展实习实训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加强教学研究,开展纵向、横向课题研究,提供专业发展所需的教学条件等。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教材建设。纪检监察专业方向由于是新开设的专业方向,现有的教材大多为培训类教材,不能很好地适应纪检监察方向本科教学的需要。西安文理学院需组织教材编写团队,有计划地进行部分教材的编写工作。此外,教材的编写团队还可以吸收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兄弟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充实编写队伍和提高教材质量。
2.招生工作。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有思政和纪检监察两个方向,需要在第3学期或第4学期进行专业分流。为了确保每届分流到纪检监察方向的学生不能少于30人,因此,每年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招生计划不能低于60人。同时,要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专业方向的招生宣传工作,加大对纪检监察专业方向对外宣传的力度,提升专业的知名度,让更多的学生及家长了解纪检监察专业方向的发展前景,推进纪检监察专业方向的招生工作。
3.专业分流工作。西安文理学院要做好纪检监察专业方向的分流工作,制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确保专业分流的平衡与合理,积极稳妥地完成专业分流任务。
4.组织发展工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其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中国共产党党员条件。西安文理学院应在保证学生入党的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5.定期研究工作。每学期或每学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会,针对纪检监察专业方向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协调解决问题,有力推动专业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