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根据《西安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文理校发〔2017〕7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学期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原则上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在第十八周(2019年6月28日)前结束。
第十九周(2019年7月1日星期一)至第二十周(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为复习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以110分钟计,时段统一为:
上午:第一场 8:00—9:50
第二场 10:10—12:00
下午:第三场 14:30—16:20
第四场 16:30—18:20
(一)期末考试
1.本学期课程(除公共课)结课后即可组织考试。由教师提出考试申请,学院批准即可进行。提前完成的考试要写入期末考试安排表。
2.考查课和公共选修课由任课教师组织随堂考核,在第18周周五前完成。
3.原则上期末考试及考后收尾工作应当在第20周周五前完成。
(二)重修考试
重修考试原则上随期末考试进行。重修成绩录入本学期继续由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后台录入。提前将学生名单录入到课程名下的,可通知任课教师录入重修成绩。
(三)附件
本学期考务工作进程表见附件1,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见附件2,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见附件3,考试考查课程统计表见附件4。
二、考试、考务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西安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文理校发〔2017〕7号)相关要求执行。
2.各学院每年级每专业应至少安排一至两门院级教考分离课程。
3.积极推进以能力为导向的考试考核方法改革。各学院应积极推进“开卷”“半开卷”、作品、操作等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向多样化转变,考核目标向知识运用能力评价转变,考核内容向应用性转变,成绩评定向综合性转变。
4.考试课程试卷评阅统一以系(部)为单位采取流水阅卷。
5.各学院制作期末考试安排表,务必包含全部考试课程(提前安排的考试课程、期末考试课程及重修考试课程)信息,不得遗漏、重复或冲突,考试科目名称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一致,专业、年级、时间及人数等务必保证准确完整。考试安排中应附重修考试学生名单。
6.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命题教师树立强烈的保密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考试内容;各教学单位的试题务必使用专门的存储器由专人保管。试题交由学校文印中心统一印制。试题的送审、交接、印制、领取、分发等所有环节,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不得由他人或学生代办。
7.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按时参加考试,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各学院对申请缓考的学生,要按规定审批,严格把关。因病、因事无法亲自办理缓考者,学院应指派专人第一时间认定并代办缓考手续。
8.为避免考试冲突,方便各学院安排考试,本学期期末考试公共教室已提前划归各学院。如有特殊情况,请学院间协调解决。
三、考风考纪要求
1.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考务巡查小组,考试期间将深入各学院全程巡查,及时解决、通报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2.各学院要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按要求做好命题、监考、阅卷、成绩登录等工作。
3.各学院考前要召开考风考纪动员大会,组织学生学习《西安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文件,教育学生“诚信考试”,自觉抵制考试作弊行为。
4.学校设立考试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如有考生发现有违纪情况,可向教务处举报,举报电话88240306,举报邮箱jiaowuchu@xawl.edu.cn。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同时开通院级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时收集和查处考试违纪情况。
四、考后相关工作
(一)成绩登录
按照我校教务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教学秘书必须于期末考试前在教务系统中录入缓考名单,考试期间录入作弊名单,并提前梳理学籍异动名单,确保教师录入成绩时学生名单的准确无误。
学校教务系统录入成绩将于2019年7月17日17:00准时关闭。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送课程成绩者,必须事先书面报告给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教务处将于下学期开学初对未按时提交成绩的教师和学院进行通报。
(二)考务材料报送
各学院在2019年7月12日前需报送:期末考试纸质成绩单(含重修成绩)、缺考汇总表、缓考汇总表、体育保健课汇总表(师范学院报送)、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考试考查课程统计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一份留学院存档。
附件:1.考务工作进程表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表
3.考试考查一览表(样表)
4.考试考查课程统计表
西安文理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