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三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氛围,强化学生诚信意识和诚实做人品格,经研究决定期末考试前,继续在全校开展以“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月8日-1月19日
二、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忠良任组长,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实。
三、活动内容和要求
1.学院
(1)成立“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学院考风督察小组,大力整肃考风考纪。
(2)加大考风考纪的教育宣传和动员,督促监考教师、学生,严格执行《西安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3)加大巡考力度,做好巡查安排和记录,保证学院所有考试场次全覆盖。
(4)考试期间保证所有教室的前后门畅通,窗户通透无遮挡。
2.教务处
(1)教务处组成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巡查组统一佩戴巡查工作牌,每天至少进行2次考风考纪巡查。
(2)各组巡查过程中要做好相关记录,每天17:00前由记录员将巡查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对相关巡查违纪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3)鼓励各二级学院强化考风考纪建设,本次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情况将根据《西安文理学院考风考纪评价指标》进行排名并公布,同时将其作为年终评优量化考核的依据。
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考风考纪评价指标
附件2:西安文理学院考试违纪记录单
附件3:西安文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备案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1 西安文理学院考风考纪工作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指标内容 |
考评点 |
分值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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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风考纪宣传动员 |
2分 |
查阅学院考风考纪宣传记录 |
学生、监考两个层面考风考纪动员各1分 1. 学生动员得分=1╳【(动员学生数/学生总数)】╳100% 2. 监考教师动员=动员会(1/2)+宣传稿(1/2) |
学院考风考纪巡查组织 |
1分 |
查阅学院考风巡查安排 |
学院有巡查总安排得1分,无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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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风考纪落实 |
学院考风考纪巡查 |
2分 |
查阅各学院巡查记录 |
学院考风考纪巡查得分=2╳(巡查记录次数/考试场次) |
考场考务组织 |
3分 |
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巡查 |
此三项指标总得分=5╳(1-通报考场数/学院总考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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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秩序 |
1分 |
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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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教师执考 |
1分 |
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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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风考纪奖惩 |
监考老师迟到1人次扣0.2分 |
先按照实际作弊学生数扣除或奖励考风考纪得分,得到学生分数X和教师分数Y。然后按照以下方法得出分数:得分=X/(学院学生人数/各学院在校学生数最小值)+Y/(学院教师人数/各学院教师人数最小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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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老师缺勤1人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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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或学院严抓作弊,每抓作弊学生1人奖励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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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巡查组严抓作弊1人扣除学院考风考记1.5分。 |
备注:1.考务组织主要检查学院考前考试条件保障情况、试卷发放环节等考务组织有无重大问题、考场考生座次、卫生、考生证件、与考试无关物件放置、考场前后门是否畅通、窗户通透等;2.考场秩序主要检查考场是否肃静,考生有无交头接耳、偷看、抄袭等;3.监考教师执考主要检查监考教师是否实行考场一前一后监考、监考有无缺岗、有无谈话、阅报、把玩手机等(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附件2
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记录单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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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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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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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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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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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学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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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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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事实 |
1-2-3-4-5-6-7-8-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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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学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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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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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事实 |
1-2-3-4-5-6-7-8-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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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学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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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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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事实 |
1-2-3-4-5-6-7-8-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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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学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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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
违纪事实 |
1-2-3-4-5-6-7-8-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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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学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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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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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事实 |
1-2-3-4-5-6-7-8-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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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教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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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教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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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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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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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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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原始材料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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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事实对照表:
1 |
携带通讯工具 |
2 |
将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
3 |
夹带 |
4 |
无故损毁试卷 |
5 |
换试卷 |
6 |
抢夺、盗窃试卷 |
7 |
传递答案 |
8 |
利用工具作弊 |
9 |
集体舞弊 |
10 |
替考 |
11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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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西安文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备案表(2015年修订)
教学 事故 行为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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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事故 发生 |
时间 |
2016年1 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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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时0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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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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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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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事故 情节 影响 及 检查单位认定意见 |
(由教学事故行为人所在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或督教办等负责检查部门记录详情、提供佐证材料并作出认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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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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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领 导 意 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