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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院关于开展“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政治学院   发布时间:2015-04-06   点击数:
政治学院关于开展“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为了更好的开展团的工作,凝聚团员的力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院团委相关文件精神,将本年度五四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选步骤 1.各团支部在政治学院团委的指导下,按照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分团委进行申报; 2.政治学院团委依据评选条件结合各团支部的申报情况,确定受表彰的支部和个人。 3.政治学院团委将受表彰的团支部和个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审批。 二.评选比列 1.校级“优秀团员”12名,每班评选出2人,从12名“优秀团员”中联评出市级“优秀团员”1名。 2.校级“优秀团干部”应用心理学12级两个班中评出1名,思政13级两个班中评出1名。 3.校级“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团支部依据评选条件自行进行申报,院系联评后确定推荐至校团委。 三.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优秀团员”条件:(成绩要求综合考评名次位于班级前50%) ⑴热爱共青团事业,能够积极为我校共青团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⑵具有带头作用和模范效应,踊跃支持各级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⑶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⑷自加入共青团队伍后,每学期均有参加集体活动的记录。 2.“优秀团干部”条件: ⑴担任团干部时间半年以上。 ⑵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团支部的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3.“红旗团支部”条件: ⑴组织健全,富有活力,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按时缴纳团费,团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正常。 ⑵主题团日活动内容丰富,主题鲜明,有翔实记录。 ⑶能积极配合团总支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⑷工作内容和方式有创新,主动性强。 四.备注: 1、优秀团员评选时班级的党员、预备党员不能参与。 2、2014级学生不能参与优秀团干部的评选。 五、上报材料: 1、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已经上传至团支书群共享,请下载后填写。 2、评选优秀团员和团干的学生需填写相关表格,4月10日下午中午12:00前请将打印版表格(一式两份)交至李楠(18991215296)处,电子版发送至770678156@qq.com. 评选红旗团支部的班级于4月12日中午12:00电子版发送至770678156@qq.com。 3、请各班支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材料,过时不候,以弃权对待。 政治学院团委 2015年4月6日 西安文理学院2015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学院 专业 年级 支部名称 团支书 班级人数 团员人数 党员人数 主 要 事 迹 团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 团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 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 团委 审批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西西安文理学院2015年度优秀团员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 面貌 学院 个 人 简 历 主 要 表 现 和 先 进 事 迹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团组织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党组织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团委 审批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西安文理学院2015年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 面貌 学院 现任职务 个 人 简 历 主 要 表 现 和 先 进 事 迹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团组织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党组织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团委 审批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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